9月5日,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布多項罰單,華夏銀行、浙商銀行、建信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、工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、交銀保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、太平洋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被罰,合計金額超億元,多名相關負責人被罰。此外,工商銀行兩名原員工被禁業。
具體來看,華夏銀行因“相關貸款、票據、同業等業務管理不審慎,監管數據報送不合規等”被罰款8725萬元。相關責任人員陳成天、劉建新被警告;錢建華、何羽、呂玉梅、涂超被警告并罰款合計20萬元。
浙商銀行因“相關互聯網貸款等業務管理不審慎”,被罰沒合計1130.80萬元。相關責任人員譚飛達被警告。
建信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因“債轉股項目開展不審慎,服務收費定價程序不規范”被罰款85萬元。相關責任人員徐文博被禁止5年從事銀行業工作。
工銀金融資產投資有限公司因“服務業務價格管理不規范”,被罰40萬元。
交銀保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因“投資不符合監管要求的信托計劃、債權投資計劃相關操作不符合監管要求、關聯交易管理不合規等”,被罰款115萬元。監管同時對李盛達、田紅霞、章麗琴分別給予警告并罰款7萬元、2萬元、2萬元。
太平洋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因“債權投資計劃相關操作不符合監管要求、組合類保險資管產品管理不合規等”被罰款100萬元。齊偉山、康珊、錢鯤被警告并被罰款10萬元、2萬元、1萬元。
除此之外,工商銀行原員工李超、易重彬因“利用職務便利違規開展理財業務,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”主要違法違規行為,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對李超禁止5年從事銀行業工作;對易重彬禁止7年從事銀行業工作。
來源:北京商報
流程編輯:U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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